罗氏致力于为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服务。作为成功实施这项承诺的基础,我们的公司治理原则因此,我们的业务活动的重点放在可持续价值创造和创新上,并开出了一种管理文化,符合公认的良好公司治理标准和透明沟通政策。
这
董事会向公司的运营管理(即所有特定的中期措施)分配责任
作为一个机构,公司执行委员会仅处理影响所有部门和职能的运营事务,即整个公司。但是,公司执行委员会的个别成员就其个人业务领域(部门或职能)执行了所有管理任务。
这种明确的分离已在
Roche集团满足了符合现有法律法规,六(瑞士证券交易所)指令的公司治理的所有要求,以及瑞士商业联合会“经济体”颁布的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法规。
现有的内部基础,特别是
罗氏公司治理的职责和能力的详细信息在各自的文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