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临床试验?临床试验是如何进行的?

在人类志愿者中进行了精心进行的临床试验,以提供以下问题的答案:

  • 治疗有效吗?

  • 它比其他治疗方法更好吗?

  • 有副作用吗?

临床试验还提供了关于治疗的成本效益、诊断测试的临床价值以及治疗如何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信息。

我们根据一个全面的计划或方案进行每一次试验。该计划概述了可以参加试验的患者类型、测试和程序的时间表、药物和剂量、必要的随访以及研究的长度。它还描述了将测量的结果(端点)和要收集的信息类型,然后我们与监管机构共享这些信息以获得营销批准,并与支付方共享这些信息以获得报销。

临床试验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都旨在回答某些问题,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参与者。每一种新疗法通常都要经过三个阶段的临床试验,然后监管机构才会认为它是安全有效的。试验也根据监管机构为保护患者安全而要求的良好临床实践(GCP)指南进行。

临床试验是对人类进行的研究,目的是回答有关新疗法、疫苗或诊断程序或使用已知治疗方法的新方法的特定问题。临床试验用于确定新的药物、诊断方法或治疗方法是否安全有效。仔细进行的临床试验是找到帮助人们的治疗方法的最快和最安全的方法。

在研究人员在实验室和动物实验中测试了研究性的新疗法或程序后,那些最有希望的可能性被转移到人体临床试验中。临床试验分为不同的阶段。在试验过程中,人们会获得越来越多关于潜在治疗方法的信息,它的风险,它的效果如何,以及与生活质量有关的方面。

临床试验分为I期至IV期试验。它们一般描述如下:

第一阶段(少量参与者,通常为6-10名健康志愿者,或缺乏治疗方案的重病患者)

第一阶段的研究旨在让科学家和医生了解一种正在研究的化合物对人类受试者的影响。目的是从安全性和耐受性的角度研究这种化合物在吞下、注射或输注后在体内发生的变化。研究参与者被监测他们可能经历的任何副作用的发生和严重程度。

II期(一旦研究药物的初始安全性在I期试验中得到确认,II期试验将在更大的患者群体中进行,根据疾病类型,通常为20-300人)

II期研究旨在开始评估研究药物在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常用于确定不同剂量的治疗是否具有不同的效果。患者被给予不同剂量的化合物,并受到密切监测,以比较效果,并确定最安全、最有效的给药方案。在许多情况下,进行了多个II期研究,以在各种患者群体或适应症中测试该化合物。

第三阶段(在大型患者群体中进行,根据所研究的疾病,300 - 3000人或更多)

III期研究旨在确认研究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了充分确认疗效和安全性,通常会涉及大量患者。与早期阶段一样,这些研究可能涉及一个或多个“治疗分支”,这允许将新研究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其他可用的治疗方法进行比较,或与其他治疗方法联合进行测试。从III期研究中获得的信息将用于确定未来如何为患者开具该化合物的最佳处方。

第四阶段(也称为上市后监测试验)

IV期研究在药物获得监管机构批准(上市许可)后进行,目的是在大量患者、亚人群中提供关于新药的更广泛的疗效和安全性信息,并将其与其他可用治疗方法进行比较和/或结合。这些研究旨在评估该药物的长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发现较少常见的不良事件。

临床试验是药物和诊断发现和开发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提供一种新药或诊断测试之前,必须在同意参与的患者中进行设计良好、控制良好和仔细监测的临床研究,以提供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

临床伦理研究遵循无害、尊重、有益和公正的原则。

  • 非恶意行为是不造成伤害的义务。这一原则起源于希波克拉底誓言。临床研究的核心伦理问题是,研究结果是否可以合理地预期为社会带来益处,而不会对参与试验的个人造成任何伤害。

  • 对人的尊重体现在知情同意,规定信息是详尽的,并以可理解的方式提供,受试者的合作是自愿的,所有与受试者有关的信息都是保密的。

  • 通过彻底的风险/效益评估来证明益处,认识到益处可以是直接的、附带的和/或利他的。同样,风险也从生理、心理和社会经济方面考虑。一项临床试验要被认为符合伦理,必须有足够的科学/医学证据证明使个人暴露于试验风险是合理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需求,研究所获得的潜在利益必须与参与研究的药物或干预措施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可能给参与者带来的风险进行权衡。

  • 公正原则考虑到选择人群进行研究的所有过程,以确保研究结果有利于社区,避免剥削弱势人群,并包括可能受益的个人。

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是作为独立的有道德的人受到尊重。无论在任何时候,无论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进行临床试验的地方,都必须促进和保护参与临床研究的个人的尊严、权利、安全和福祉。由于临床研究的参与者愿意提供任何其他方式都无法获得的信息,他们显然应该得到国际社会的感激和尊重。

罗氏致力于在开展临床研究项目时遵守所有国际准则以及当地法律法规。所有罗氏临床研究均完全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原则和研究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以对个人保护更大者为准。“良好临床实践指南”ICH三方指南(1997年1月)中概述的原则被认为是罗氏临床试验的最低标准。良好临床规范(GCP)指南包括临床试验应如何进行的标准,定义了临床试验发起人、临床研究研究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和责任。它们还包括保护参与试验的人的人权,并确保新开发化合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赫尔辛基宣言》的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是知情同意。知情同意过程应该是一个共享信息和决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医生和临床研究的参与者公开讨论将要进行的研究,并相互交流他们的目标和价值观。这样,这一过程既考虑了研究参与者的个人价值和福祉,也考虑了医生明确研究风险和收益的责任。

罗氏尊重人权、人的尊严、患者安全和伦理原则。该公司致力于遵守道德规范,为参与罗氏赞助临床试验的个人提供最高标准的护理。罗氏承诺保护所有参与罗氏试验的个人的隐私。该承诺旨在保障所有个人数据保护权利,并确保没有患者因参加罗氏临床试验而遭受任何精神或身体伤害。

因此,该公司欢迎外部控制其临床试验。独立监督的概念要求由独立于研究者和发起人的合格人员对拟议的临床研究项目进行审查。独立的审查委员会批准并监督涉及人类的研究。在美国,这些机构被称为机构审查委员会(irb),在世界其他地方,它们被称为独立伦理委员会(IECs)。这些委员会由研究人员、伦理学家、法律专家和社区成员组成。这种独立的监督有助于确保临床研究的完整性,无论是从科学有效性的角度,还是从保护参与研究的个人的角度。因此,有一个系统,努力提供科学的有效性,同时通过有意义的知情同意、公正和独立的监督和审查保护患者的利益。

罗氏制定了内部标准和系统,以确保我们遵守或超过所有指导方针、法规和法律要求。所有从事罗氏产品临床试验工作的罗氏员工,以及与罗氏合作的外部承包商,都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和国际准则,诚实地开展研究,并始终采用最高标准的医疗护理和尊重患者。

为了确保这一符合性,罗氏将确保为临床研究及相关领域的员工提供良好临床实践(GCP)培训。此外,罗氏建立了内部流程,以促进对问题的早期讨论和咨询。这种支持机制允许员工在需要时获得独立的建议。此外,罗氏员工有义务报告任何涉嫌不符合监管或道德标准的问题。

罗氏还建立了讨论和解决药物开发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潜在伦理问题的流程。该框架包括罗氏员工的一个中心联络点和一个升级过程,以促进在适当时考虑其他观点。1任何面临伦理困境或问题的罗氏员工都可以联系独立于临床团队的科学与伦理咨询小组(SEAG)。SEAG将帮助临床团队找到合适的答案,或者首先将问题升级到一个内部专家委员会。如有必要,可向由伦理学家和学术界及患者群体专家组成的独立外部咨询小组提出建议。

罗氏集团的所有成员都对高道德标准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信仰。这就转化为每个员工在日常工作职责中对这些崇高道德标准的实际应用。

  1. 这个过程在2003年7月在制药开发部门正式确定

  2.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解决人体主体研究中的伦理问题

参与者有权参加符合所有法律和道德标准的临床试验。此外,参与者有权:

  • 在他们同意参加试验之前,有一个清晰、透明的知情同意程序

  • 任何时候都可以退出审判

知情同意程序旨在回答可能与参与者决定同意或拒绝参加试验有关的任何和所有问题。只有在回答完所有问题后,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参与者才能进入试验。通过签名,参与者确认他们相信他们已经了解了有关审判的所有重要事实,他们理解这些事实,他们决定参加审判是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

知情同意文件不是合同。因此,参与者可以改变他或她的决定——任何参与者都有权在试验的任何时候退出。退出不会影响参与者与其医生的关系,也不会导致参与者在其他情况下有权享受的利益损失。突然退出试验的潜在医疗风险应在知情同意文件中详细说明。

如果患者同意参加试验,则需要告知一些人参与试验的情况。这些人是:

  • 负责患者日常医疗保健的主治医生

  • 在试验中照顾病人的医生和研究小组

有人参加试验的事实会被写在病人的医疗记录中。除非患者允许,否则调查人员不能告诉任何人参与试验的情况。

在试验期间,所有收集到的关于参与者的信息都将保密,就像任何其他医疗记录一样。当调查人员公布试验结果时,他们不允许包括任何可以识别人的信息——病人的名字不会在任何报告或出版物中使用。

临床试验方案将规定如何处理样本和参与者的信息。本文件中的具体章节将详细说明样品和信息在销毁前必须保存多长时间。如果样品和/或信息需要进一步使用,则将:

  • 包括在最初的试验方案中

  • 成为患者参与试验前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的一部分

  • 写在一份具体的知情同意书中病人也会被要求签署。

首先,我们将根据要求,通过EMA等监管机构或直接提供临床研究报告(csr)、定期安全性报告和临床试验总结报告。csr包含关于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和试验结果的摘要,但不包括任何允许识别单个患者的信息。

对于患者级别的匿名数据请求(而不是csr),罗氏将要求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此类请求进行审查。准入将基于良好的科学价值,这将有助于患者和医生使用我们的药物。

一旦临床试验完成,罗氏的所有试验方案都会连同试验结果一起公布在两个网站上:clinicaltrials.gov和roche-trials.com。最后,我们还致力于在医学期刊上发表我们所有的全球研究。

这一承诺反映在罗氏全球政策 临床试验数据共享 管理罗氏临床试验方案注册中心和 临床试验结果数据库。 这个全球公共数据库于2005年4月15日发布,并于2013年更新。注册表和结果数据库都包含罗氏赞助的全球已上市产品的临床试验信息,以及罗氏诊断赞助的介入性临床研究信息。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临床试验方案注册和临床试验结果政策公布。访问罗氏临床试验方案注册表和临床试验结果数据库,请访问 罗氏试验。 有关罗氏临床试验方案的信息也可通过 http://clinicaltrials.gov/

罗氏有义务遵守良好临床实践(GCP)国际质量标准、法规和法律,将其临床试验记录存储一定时期(例如15年或更长时间)。临床试验的结束对这些记录的保密性没有影响;它们仍将受到保护,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我们致力于在进行临床试验的各个方面保持高标准的质量和道德行为。对于罗氏赞助的试验,罗氏承诺按照GCP的要求并按照该国的监管要求,在研究期间免费提供临床试验药品。作为这一承诺的一部分,并根据《赫尔辛基宣言》,罗氏为参与罗氏赞助的临床试验的患者提供在试验结束后在适当情况下继续获得他们所接受的研究药物的机会。

罗氏将在需要时与合格的合同研究组织(cro)和其他类型的承包商合作。在此背景下,罗氏将实施《罗氏与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打交道指南》(2004年10月起生效)。特别是,外部组织将定期接受审计,以确保遵守罗氏的所有政策和程序。所有与罗氏合作的承包商都将被要求遵守罗氏所坚持的高道德标准,他们的工作将受到罗氏员工的仔细监督。

我们在多个研究地点(如医院)和许多不同的国家进行临床试验。这些地点的地理多样性有助于确保参与者是那些需要并将从新药中受益的人的代表。但是,我们只在计划销售被测试药物的国家进行试验。

我们在选择试验地点时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 基础设施——国家/机构应展示临床试验管理活动的经验,包括独立的伦理委员会和强有力的监管框架。

  • 设施和培训——医疗保健专业人员(调查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选择标准应基于科学专业知识、培训(临床试验管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资格,以及特定场所的能力和可行性。

  • 患者可用性-应有足够的患者群体,并愿意参与临床试验。

在发展中国家进行临床试验提出了一系列独特的伦理问题。当罗氏在发展中国家进行临床试验时,将坚持同样高标准的道德行为和科学诚信,最终目标是在临床研究结束时提供可靠的结果。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中低收入发展中国家的临床试验1

如果罗氏在一个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国家发起的临床试验的结果被用于罗氏药品在另一个国家的注册,罗氏承诺在进行试验的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国家申请该药品的上市许可。

  1. //www.ayx036.com/sust-acces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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